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域公布

2017年2月8日,农业部正式下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2017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示范区域、重点推广作物及技术模式。同时,《方案》制定多种优惠政策及补贴等方式,支持生产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施用有机肥。

根据该《方案》,2017年国家将针对苹果、柑橘、设施蔬菜及茶叶四大作物,选择10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其中,苹果示范县覆盖区域为黄土高原优势产区和渤海湾优势产区;柑橘示范县覆盖区域为长江上中游柑橘带、赣南-湘南-桂北柑橘带及浙-闽-粤柑橘带;设施蔬菜示范县覆盖区域为北方设施蔬菜集中产区;茶叶示范县覆盖区域为长江中下游名优绿茶重点区域、长江上中游特色和出口绿茶重点区域、西南红茶和特种茶重点区域,以及东南沿海优质乌龙茶重点区域。

《方案》指出,针对四大作物,将重点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果(菜、茶)-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三大技术模式。同时,在苹果和柑橘示范县推广“自然生草+绿肥”模式,在设施蔬菜示范县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模式,在茶叶示范县推广“有机肥+机械深施”模式。加强果菜茶产地及周边的配套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设施,应用设施环境调控及物联网设备,提高有机肥施用和作物生产管理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通过开展《方案》,实现“一减两提”目标。即到2020年,果菜茶优势产区化肥用量减少20%以上;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实现优势产区果园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2%或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茶园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2%或提高0.2个百分点以上,菜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稳定在2%以上。土壤贫瘠化、酸化、次生盐渍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此外,为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应用,《方案》提出将制定用地、用电、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以及提供补贴、贷款贴息、基金等,支持有机肥生产应用。《方案》明确表示,将优先扶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专业从事有机肥生产的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引导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有机肥、施用有机肥。同时,探索政府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有机肥推广。

此次《方案》的实施,将为有机肥企业带来空前利好,也将一定程度对示范县传统农资企业的肥料销量带来冲击。此外《方案》中频频提到,要鼓励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集中积造利用堆肥,这也将成为影响企业有机肥销量的一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