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应对农地非粮化非农化

在严格的土地制度管理下,农地“非农化”现象尚不如“非粮化”明显,但防止农地“非农化”的压力非常之大。在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应切实遏制流转土地“非粮化”、严禁流转土地“非农化”。

当前,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的主要原因包括:工商资本直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造成农村耕地和基本农田“非粮化”。还有就是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引发农村耕地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食物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对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市场需求进一步强化。加上对高效农业项目的宣传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土地“非粮化”呈现增长趋势。

此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第一产业的比重不到10%,并且在逐年降低。同时,发展中的现代农业不仅仅是生产粮食,还包括养殖、花卉、苗木、林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业态丰富的新型农业。此外,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必然要与第一产业争夺土地,特别是对后发地区来讲,出现一定规模的土地“非农化”现象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选择。

还有就是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与国家宏观政策之间的矛盾。现行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规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存在不足之处,指标分配的合理性和规划约束力的刚性不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农业大县就是财政穷县,说明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无法弥补因此产生的经济发展差距。
为此,建议要正确对待当前农村耕地和基本农田存在不同程度的 “非粮化”、“非农化”现象。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转变生产方式,还要转变生产理念。只要是针对社会实际需要进行的农业生产活动,都应该纳入大农业范畴加以甄别,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新生事物,不能机械地理解传统名词。

要改革现行的农业生产与补贴政策,在国家层面要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合理划定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生产机械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将增量部分向粮食生产者倾斜,让粮食生产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考核地方粮食生产总量,据此给予地方财政合理补助,缩小因生产粮食造成的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
要建立土地动态监管制度,合理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布局。县乡政府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鼓励粮食生产,及时查处纠正浪费农地资源、改变农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还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现代农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平衡制度。